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〈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6〕1号)、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发〔2025〕2 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《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(广佛清交汇转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)》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(广佛清交汇转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)
二、公示类型:方案公示(详见附件)
三、公示时间: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,共7个自然日。
四、意见反馈方式: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qingcheng.gov.cn/)查询或直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(地址:广清大道113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(509室),电话:0763-3344020)咨询。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(广佛清交汇转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)方案公示图纸.pdf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
2026年9月23日